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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公文轉知-行政院衛生署為確保醫事人員醫療服務品質及工作權益簽訂工作契約乙事

發文單位: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7月4日
發文字號:(100)國藥師平字第1001202號
 
主旨:轉知行政院衛生署為確保醫事人員醫療服務品質及工作權益,需簽訂符合勞動基準法及就業服務法之工作契約乙事,請 查照。
 
說明: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0年6月23日來函(衛署醫字第1000263309號)告知本會,聘任醫事人員簽訂之工作契約,如係違反勞動基準法及就業服務法者,應屬無效,函文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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