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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公文轉知-函轉衛生署公告修正「管制藥品標籤應載明項目」之相關書件格式及食品藥物管理局檢送99年度管制藥品違規情形之函文

發文單位: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3月22日
發文字號:(100)國藥師平字第1000467號
 
主旨:函轉衛生署公告修正「管制藥品標籤應載明項目」之相關書件格式及食品藥物管理局檢送99年度管制藥品違規情形之函文,詳如說明段,敬請轉知所屬會員。
 
說明:
1.衛生署於100年3月1日署授食字第100180032號函公告修正「管制藥品標籤應載明事項目」部份公告事項與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應用之書件格式,並自即日起實施,詳如附件。
2.食品藥物管理局於10年3月1日FDA管字第100180010號函行文本會,檢送99年度管制藥品違規情形,敬請週知所屬會員,留意勿觸犯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檢附原函掃瞄檔如附件,敬請自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