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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公文轉知-惠請優先考量採購及使用國產醫療器材

發文單位: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3月18日
發文字號:衛醫字第1000005382號
 
主  旨:為促進我國生技產業之發展,惠請 貴機構優先考量採購及使用國產醫療器材,請 查照。
 
說  明: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轉知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生技產業發展暨生技起飛方案」第三次產業專家座談會會議紀錄及行政院衛生署100年3月15日衛署醫字第1000203820號書函辦理。
 
※檢附原函掃瞄檔如附件,敬請自行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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