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3月18日
發文字號:衛藥字第1000004985號
主旨:檢送公告廢止含Propoxyhene成分藥品許可證共六件乙案,請 查照轉知。
說明:
1.依據行政院衛生署100年3月8日署授字第1001401236號公告辦理。
2.惠請所屬會員依公告事項三:藥商、藥局及醫療機構,自公告日起,應立即停止輸入、製造、批發、陳列、調劑、零售,其製造或輸入、製造、批發、陳列、調劑、零售,其製或輸入業者應於3個月內收回市售品。
※檢附原函掃瞄檔如附件,敬請自行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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