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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公文轉知-行政院衛生署食品管理局有關醫療器材相關管理規定

發文單位: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2月11日
發文字號:衛藥字第1000002720號
 
主  旨:函轉行政院衛生署食品管理局有關醫療器材相關管理規定,請轉知所屬會員(相關人員)參照辦理,請 查照。
 
說  明:
1.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0年2月8日FDA器字第1001600342號函辦理。
2.檢附前述FDA公函掃瞄檔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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