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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藥師公會梅姬水災重大受災戶慰問金

主 旨:有關1021梅姬颱風造成本縣多處水患成災,本會針對本次水災酌予慰問受重大災害會員,詳如說明段,謹請參閱並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會99.11.12第21屆第3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決議辦理。
二、本次梅姬水災經中央政府公告本縣部份地區為重大災區,故此次本會以專案處理,若日後因天然災害經中央政府公告本縣為重大災區另以專案討論處理。
三、針對本次梅姬水災受災戶,考量本會財務以「預備金」共提撥5萬元酌予慰問本次重大受災會員,以每戶3,000元為上限,若申請人數超過上限,則以5萬元平均分攤。
四、慰問金申請標準及檢附文件:
1)參照相關公會後比照宜蘭縣政府標準:水(泥水)淹50公分(含)以上。
2)以本會會員戶籍地或經營藥局在宜蘭縣內之地址一門牌為一戶之單位,戶籍地或社區藥局以申領乙處為限。
3)檢附文件如下:
a.戶籍謄本影印本或藥局執照影印本
b.宜蘭縣政府核發受災戶文件影印本或村、里長開具證明文件影印本。
五、本次梅姬水災本會業以99.10.28宜縣彬字第108號函請全聯會核發慰問補助金予本縣受災會員在案,並尋求全聯會理事會予以全力支持。
六、隨函檢附申請書乙份,敬謹請詳填申請書,並於991130日前寄交本會彙整,以利本會後續撥款事宜並造冊向全聯會爭取慰問金協助受災會員。(蘇澳地區受災藥局可通知派員前往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