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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照護藥師之遴選過程(及說明)-轉載至藥師週刊第1695期

 今年經過四個區域的藥事居家照護藥師培訓課程後,許多未通過筆試卻仍有熱心想參與照顧高診次民眾的藥師,紛紛來電詢問其他可能通過遴選的方式。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簡稱全聯會)早已規劃出四個遴選方法,經由下列方法之一考驗通過的藥師,可視為通過全聯會之遴選,並獲得全聯會向健保局之推薦,可執行「全民健保高診次民眾就醫行為改善方案-藥事居家照護」之相關業務。

方法一 
全程參與由全聯會所主辦的31小時藥事居家照護藥師培訓課程,筆試總得分75分以上(含),經實習五個案例並提供五份書面照護報告,從中選取兩個案例做口頭報告,通過即可由全聯會給予證明。

※本會共計佘佳儀、陳淑謐及陳隆彥通過筆試。


方法二
各藥學院系臨床藥學研究所學生或已畢業者,已通過國家考試取得藥師證書與執業執照,曾接受過一學期藥事照護課程並有實習經驗,服務於社區藥局,可由地方公會推薦個人向藥師公會全聯會提出申請,須提供五份書面照護報告,經確認符合標準,再於藥師公會全聯會以口頭報告兩個案例的方式,經通過即可由全聯會給予證明。

方法三
醫院藥劑部門主管所推薦或同意參加學術支援體系之藥師,經一年指導居家照護藥師發現與解決藥物治療問題,表現優異者,若有興趣投入參與居家照護,願意轉服務於社區藥局,再由地方公會推薦個人向藥師公會全聯會提出申請,須提供五份書面照護報告,經確認符合標準,於藥師公會全聯會以口頭報告兩個案例的方式,經通過即可由全聯會給予證明。


方法四
已有執行居家照護/機構式照護或醫院執行藥事照護一年以上(含)經驗之藥師,經主管人員書面推薦需提供「照護藥師培訓課程」31小時上課學分證明及五份書面照護報告,經確認符合標準,再於藥師公會全聯會以口頭報告兩個案例的方式,經通過即可由全聯會給予證明。

※請將主管人員或本會理事長書面推薦書及31小時上課學分證明、及五份書面照護報告交由本會,由本會統一彙整轉交全聯會審核。

※配合本會與宜蘭縣衛生局合作之居家訪視計畫案之藥師滿一年以上(含),由理事長書面推薦。

※實際從事與養護機構或醫院照護一年以上(含)之藥師,可經由機構主管人員書面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