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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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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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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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補修中藥課程班(學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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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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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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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及上課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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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藥大學台中市學士路九十一號(學士路、英才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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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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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04-22054326
傳真: 04-22035557 |
課程內容及教學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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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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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及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計劃審查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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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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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中華民國藥師資格且領有藥師證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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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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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結束後,依教育部91.5.17台(九一)參字第九一○六九六九九號函規定之格式發給「推廣教育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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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上課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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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09月11日 ~ 100年01月16日
週六: 13:40-17:30 週日: 08:4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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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上課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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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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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師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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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請本校講師以上教師任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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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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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學分2500元
凡選修實驗課程者酌收實驗1500元/科、雜費4000元、報名費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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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待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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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校教職員生(含附設醫院員工),免收報名費,學分費打七五折 (雜費及實驗費不打折)。
2.本校校友(須自行提供證明影印本),免收報名費,學分費打九折(雜費及實驗費不打折)。 3.推廣中心之舊生(須自行提供證明影印本),免收報名費。 4.團體報名三人以上(含三人)學分費以九折優待(報名費、實驗費及雜費不打折)。以團體報名後至課程結束前如申請退費或順延課程,其就讀總人數不足三人時須補足學費差額。 ◎上列祇擇一項優待,不得重複。凡符合以上資格者,請於報名時自行提供證明文件影本,否則恕不優惠,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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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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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採用《通訊報名》 學費請用郵政劃撥(帳號:22182041,戶名:中國醫藥大學),劃撥單背面請註明 【藥師補修中藥課程班第26期】資料請備: 1.報名表、選課表 2.國民身分證影本(貼於報名表) 3.申請抵免修習科目者,繳交原校歷年成績表正本〈恕不發還〉 4.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5.藥師證書影本一份 6.半身正面一吋照片一式四張(一張貼報名表,三張交本中心留用) 7.劃撥收據影本(請勿寄正本) |
以上資料請以掛號寄至中國醫藥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台中市北區404學士路九十一號)
退費辦法
1.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09/11前】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七成(報名費不退)。
2. 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10/24前】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報名費不退)。
3. 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10/25起】,不予退還。
2. 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10/24前】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報名費不退)。
3. 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10/25起】,不予退還。
◎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無息退還已繳費用,退費程序請參照本中心之“退費注意事項”。
◎如欲轉班或延期以一次為限,並請於開課一週內辦理,逾期不再受理。
備 註
1.本班謝絕旁聽及錄影,以維持教室秩序。
2.本期報名截止日為99.08.31。
3.報名人數達25名始開班,若人數不足本中心保留不開班或延期之權利。
2.本期報名截止日為99.08.31。
3.報名人數達25名始開班,若人數不足本中心保留不開班或延期之權利。
交通事項
統聯請搭乘:81號車,在學士路下車。 公車請搭乘:市公車31、仁友20、25、61
外縣市:中清交流道往市區方向,經中清路、大雅路,至英才路左轉到底。
中港交流道往市區方向,經中港路,至英才路左轉到底。
外縣市:中清交流道往市區方向,經中清路、大雅路,至英才路左轉到底。
中港交流道往市區方向,經中港路,至英才路左轉到底。
注意事項
*報名後請留意本中心網站所公佈之最新消息。
*若上課前未收到通知,請於開課前二天來電確認是否開班,以告知上課地點。
*開課當天本中心將發學員證;上課時敬請佩戴,以保障自身權益。
*若上課前未收到通知,請於開課前二天來電確認是否開班,以告知上課地點。
*開課當天本中心將發學員證;上課時敬請佩戴,以保障自身權益。
訓練單位報名專線
聯絡電話:04-22054326
傳 真:04-22035557
電子郵件:cce@mail.cmu.edu.tw
傳 真:04-22035557
電子郵件:cce@mail.cmu.edu.tw
※報名前請務必仔細詳閱以上說明,如有錯誤請依原始簡章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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