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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推動藥事照護納長照機構評鑑(轉載至藥師週刊第1685期)

↑宜蘭縣藥師公會理事長安文彬(左二)邀請衛生局長劉建廷(左三)等人參加縣內藥事照護小組8月份月例會,希望藉由政府機關的評鑑評分所占的比率來要求長照機構業者重視藥事服務。

在長照機構評鑑中,藥事服務的評鑑隸屬於其他照顧部分(20%),其所占比率遠遠不及社工部份(30%)、護理照護(50%),此種評鑑項目因為不屬於必要項目,且此部分的服務涵蓋有藥事服務、物理治療、職能治療…等,顯示藥事人員在長照機構中相較於社工及護理人員似乎不是那麼重要。其實,藥物在長照機構的住民中占有很重的比率,所以藥事的照護在長照機構的評鑑應該要加重比率。

有鑑於此,宜蘭縣藥師公會理事長安文彬於99年8月17日邀請縣內衛生局長劉建廷、社會處科長廖憶如、藥政科代科長游淑靜一起參加縣內藥事照護小組8月份月例會,希望藉由政府機關的評鑑評分所占的比率來要求長照機構業者重視藥事服務。

會中,首先由藥事照護小組召集人簡士凱藥師報告宜蘭縣藥事照護服務概況,從97年配合衛生局的居家藥事照護計畫開始至今,以及台北縣、市推動的經驗。常務理事林子舜提及,目前縣內長照藥事小組的成員,對提升民眾用藥安全已展現出重要的成效,且對提供機構服務充滿熱忱,而根據國內外的研究,護理之家的住民用藥的比率高達95%以上,為了住民用藥安全的議題,建議可觀摩台北縣、市所做之模式,由宜蘭縣內的衛政及社政單位一起合作,及早規劃將藥事照護納入長照機構的評鑑標準中。

在公會藥事照護小組各成員的意見表達下,劉建廷及社會處廖科長也同意希望朝此方向努力,並訂出具體的時程:即日起至今年底前先邀請機構負責人進行業務溝通會議,同時邀請藥師公會幹部列席,清楚表達社政及衛政主管機關將朝「自民國100年起,把藥事照護納入長照機構評鑑的必要項目」的方向努力,並希望與藥師公會保持良好的溝通,為宜蘭縣長照藥事服務推向重要的里程碑,落實長照機構住民的用藥安全。

(文:藥師週刊宜蘭縣記者蔡美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