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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行政院於112年9月12日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計有7項,本次修正品項中第7項修正:「刪除第四級管制藥品『氯二氮平(Chlordiazepoxide)』及『苯巴比妥(Phenobarbittal )』有關該成分複方製劑之不適用『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列管規定等文字內容:自112年12月1日生效」

主旨:行政院於112年9月12日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計有7項,本次修正品項中第7項修正:「刪除第四級管制藥品『氯二氮平(Chlordiazepoxide)』及『苯巴比妥(Phenobarbittal )』有關該成分複方製劑之不適用『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列管規定等文字內容:自112年12月1日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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