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1995 年 開辦 臺 灣全民健康保險至今已 逾 28 年,目前健保仍給付之指示藥品共 836 項, 111 年指示用藥申報藥費為 20.56 億元,惟健保給付指示藥品給付總有違反健保法之爭議,且常在每年檢討指示藥品給付項目以及藥品調整時之前後產生 。
健保署近日已著手進行指示藥品的健保給付改革與檢討,包括持續檢討指示用藥之臨床需求,修法符合民意及實務作業,價格保護使供貨穩定,以及顧及醫界作業與廠商權益等精進策略,期待能兼顧法制規範以及醫療需求。 此外,世界衛生組織將自我用藥照護(Self-Medication)定義為:個人對於「自感疾病或症狀(Self-illnesses or Symptoms)」時,進行的一種藥品使用選擇之治療方式。然自我用藥照護(Self-Medication)是民眾在發生輕微症狀時,就近由社區藥局藥師提供正確的自我用藥照護,可減少就醫往返與等待時間,對離島偏鄉或醫療資源較為缺乏的區域,亦可藉由社區藥局的參與,提供初級的用藥照護。對整體社會而言,民眾在輕微症狀時由社區藥局藥師協助自我用藥照護,在不確定時轉介到基層診所或醫院,可減輕健保醫療資源分配的壓力。 綜上所述指示藥品給付與否亟待社會大眾在健保資源合理分配、自我用藥照護、醫療需求性以及民眾之用藥選擇及權益上充分討論與
溝通。
本次論壇邀集產、官、學各方專家,共同為健保指示藥不給付與民眾自我用藥照護(Self-Medication)的發展提出觀點與建言。 敬請鼓勵貴 單位 有興趣之 人 員共襄盛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