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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因應本(112)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稱該中心)同步調整「公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及相關措施,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

主旨:因應本(112)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稱該中心)同步調整「公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及相關措施,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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